保戶權益
老保單利益不受影響
中國保監(jiān)會官員告訴記者,返還型健康險在我國存在時間已經很長,不可能所有的返還型健康險在9月1日大限之后立刻消亡!靶吕袭a品之間將有一定的過渡期。不過,9月份后推出的新產品一定不得包含生存給付責任。而老保單已經具有合同法律效力,消費者不必擔心已經購買的健康險保單因此而受到影響。”
而所有接受記者采訪的保險公司也表示,新舊保單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消費者的利益不會因此受損。“老保單老辦法,新保單新辦法,之前售出的‘返還型健康險’不會受到牽連,被保險人可繼續(xù)享有保單所規(guī)定的利益。”保險公司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前景展望
“新”險種有望降價八成
新規(guī)出臺了,健康險市場面臨變局。而一個直接而明顯的變化將來自價格。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假設保險金額為一萬元的重大疾病保險,附加一萬元的生存保障(返還),如果保費把這個生存保障取消的話,保費起碼會下降80%左右。
保險專家朱俊生認同降價的說法:“如果保障責任減少了,保險產品理應降價!
曹勇認為,更確切地說,不是健康險要降價了,因為改版后健康險已經不是原來的險種了,它的保障與以前不可同日而語,因此,它們已經不具備可比性了。據《北京晨報》
■新聞鏈接
《健康保險管理辦法》9月1日起實施
中國保監(jiān)會14號正式發(fā)布了我國首部規(guī)范健康保險經營行為的法規(guī)———《健康保險管理辦法》。
《辦法》所稱健康保險,是指保險公司通過疾病保險、醫(yī)療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護理保險等方式對因健康原因導致的損失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根據規(guī)定,1年期以上的長期健康保險產品應當設置合同猶豫期,并在保險條款中列明投保人在猶豫期內的權利,猶豫期不得少于10天。
《辦法》分總則、經營管理、產品管理、銷售管理、精算要求、再保險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八章五十三條,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名詞解釋
生存給付責任
通俗地說,它指的是被保險人活到保單上約定的年齡或者約定的期限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付給被保險人一筆生存金,保險合同繼續(xù)有效,也就是大家常說的“有病賠錢,無病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