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1日以來,中國對人民幣匯率制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按照中國政府制定的主動性、可控制與漸進性的原則,一年來,中國人民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努力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體系。這包括:
(1)建設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jié)、市場化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日均波幅由2005年匯改以后的0.02%提高到2006年以來的0.04%。單日最大波幅為0.21%,超過人民幣匯率最大日波動區(qū)間(千分之三)的2/3。
(2)完善人民幣即期匯率形成機制。2006年1月4日,在即期外匯市場上引入詢價交易方式,引入做市商制度。
(3)完善人民幣遠期匯率定價機制。于2005年8月建立了銀行間人民幣遠期市場,2006年初允許做市商在即期外匯市場對沖遠期頭寸,2006年4月推出銀行間外匯掉期交易。
(4)改革央行外匯公開市場操作方式。于2006年6月推出外匯一級交易商制度,為未來央行逐漸淡出外匯市場做好制度準備。
(5)人民幣匯率浮動彈性明顯增強。從2005年7月21日至2006年7月31日,人民幣對美元累計升值3.8%,對歐元累計貶值1.5%,對日元累計升值5.2%。受中國進出口貿易順差及國際主要貨幣匯率波動等因素影響。2006年5月15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首次突破8元;2006年7月31日,人民幣對美元中間價為7.9732元。
(6)有序地放寬了外匯管理。這包括多次提高企業(yè)經常項目外匯帳戶限額,允許境內投資者用自有外匯、人民幣購匯及國內外匯貸款到境外投資。并以多種方式為境外投資企業(yè)提供融資性對外擔保,等等。
一年來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改革主要體現在機制轉換上,在更廣更深的層次上引入匯率的市場決定機制。這是比人民幣對美元累計升值3.8%更為深遠的改革舉措。
現在,國內外投資者都十分關注人民幣進一步升值的走勢與升值幅度。按“經常帳戶”研究方法(“current-account approach”),一國的有效匯率(按貿易份額加權后)應調整至讓經常帳戶的差額與資本帳戶的差額相互抵沖后實現“收支平衡”。在1999年至2002年間,中國在資本帳戶上,每年的贏余大約相當于當年GDP的1.5%,如果要實現一國收支平衡,就應要求在經常帳戶上出現占GDP1.5%的赤字才行。但在2005年,中國經常帳戶的盈余約為GDP的9%,即使經過GDP的重新核算與修正,去年中國經常帳戶的盈余仍會達到GDP的7%左右。占GDP7%的經常帳戶贏余加上相當于GDP1.5%的資本帳戶贏余,再考慮到供求彈性等其它因素,使有些學者(如M.Goldstein與N.Lardy 2006年)與機構(如花旗銀行)提出了人民幣被低估20—40%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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