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wǎng)北京12月10日訊(記者 張海蛟)現(xiàn)貨平臺利用高額回報誘惑投資人投資的非法集資案件時有發(fā)生,此類案件因受害人數(shù)眾多,金額巨大,嚴重破壞經濟秩序,侵害了群眾的合法財產和切身利益,近日,北京投資人王女士等人向北京金融局實名舉報北京金馬甲產權網(wǎng)絡交易有限公司(下稱金馬甲)及其會員單位盈富信展涉非法集資,北京金融局發(fā)文稱經審查決定受理。
據(jù)王女士介紹,今年4月份,王女士微信上收到好友唐某的信息,唐某稱盈富信展6月份將在金馬甲平臺發(fā)布昌泰生馨、昌泰熟韻兩款產品,一個月能收益50%、兩個月可達100%,該產品也是金馬甲第一期掛牌的名茶產品,唐某就職于鼎和謙勝,掛靠的公司正是盈富信展。
唐某通過微信群以50%高收益誘導客戶
唐某承諾開盤后產品大漲
出于對好友的信任,王女士先后投入了23萬元,然而,昌泰兩款產品上市交易后頻頻出現(xiàn)無量跌停,三個月就賠了18萬元,虧損七成多,懷疑金馬甲與盈富信展勾結,進行非法集資,放任其操縱市場,連續(xù)無量跌停,惡意打壓價格。
“金馬甲拒絕公開昌泰兩款產品的具體交易數(shù)據(jù),如果數(shù)據(jù)公開,操縱行情的事實就明了了。”王女士說。
王女士告訴中國經濟網(wǎng)記者,“不但50%的高額收益承諾不了影,反而造成巨額虧損,交易期間多次想止損出局,都遭到唐某誤導阻止,懷疑自己掉入了唐某的高收益騙局;另外,在金馬甲購買的昌泰兩款茶葉產品的發(fā)行價格是否是市場公允價值,本身就值得懷疑,金馬甲及盈富信展沒有提供任何評估報告。”
王女士通過網(wǎng)絡結識了10幾位同樣遭遇的投資人,王女士稱,“大家的共同點都是輕信了唐某的高收益承諾,才掉入了非法集資的陷阱之中。”
中國經濟網(wǎng)記者致電王女士好友唐某,唐某稱,“并沒有肯定承諾每月50%的收益,昌泰兩款產品下跌是市場行為,掛無量跌停單子的人,也完全不認識,自己也買了昌泰兩款產品,而且金額還要遠遠超過王女士,也被高位套牢。”
唐某對記者強調,“認識王女士多年,多次免費指導王女士等人操盤,曾指導王女士平掉南交所倉單,避免了幾十萬的損失,都有聊天記錄作為證據(jù)。”
“作為成年人,應該有風險投資意識,對自己的投資行為負責,投資不可能只賺不賠! 唐某說。
疑點重重的名茶葉交易背后或涉及非法集資,王女士追查發(fā)現(xiàn),盈富信展給經紀人高額傭金,傭金點位明顯背離市場規(guī)律,盈富信展給下級代理商的提點分成是客戶入金的15%,如此畸形高傭金比例是涉非法集資特征之一;通過努力王女士聯(lián)系到盈富信展的一位代理商吳女士,吳女士表示愿意作為人證指證盈富信展通過設置高收益陷阱,誘導客戶投資的非法集資行為。
中國經濟網(wǎng)記者在《關于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yè)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看到,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guī)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征要件。
具體為: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二是,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三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四是,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法律人士提示,為了國內金融體系管理更加的規(guī)范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2015年9月底發(fā)布通告,將依法處理交易所的非法集資犯罪。受害投資人應積極收集有效證據(jù),做好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準備。
王女士稱,“唐某正是通過借用金馬甲合法平臺的外衣,以每月50%的高收益為誘餌,通過手機誘騙好友進行投資,符合非法集資的特征!
王女士多次聯(lián)系金馬甲及盈富信展尋求賠償方案,但維權四個多月,問題依舊沒有解決。
11月18日,王女士等人向北京金融工作局實名舉報金馬甲及盈富信展的非法集資行為。
“北京金融局已經受理金馬甲的違規(guī)舉報,將進行調查,如果需要進一步舉證會聯(lián)系受害投資人! 王女士說。
中國經濟網(wǎng)記者在北京市金融局受理告知單中看到,來訪反映北京金馬甲產權網(wǎng)絡交易有限公司違規(guī)問題,經審查,本機關決定受理,受理日期為2015年11月27日。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書同答復意見。
中國經濟網(wǎng)記者致電金馬甲相關負責人,電話始終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