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的制度模式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基金籌集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明確了個人、集體和國家三者的責任,突出自我保障為主的原則,不給政府背包袱;二是實行儲備積累,建立個人帳戶,農民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全部記在個人名下,屬于個人所有。個人領取養(yǎng)老金的多少取決于個人繳費的多少和積累時間的長短;三是農村務農、經商等各類從業(yè)人員實行統一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制度,便于農村勞動力的流動;四是采取政府組織引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的工作方法。這是我國農村經濟發(fā)展很不平衡所決定的過渡時期的工作方法,隨著農村經濟的發(fā)展,在有條件的地區(qū)將逐步加大政府推動的力度,以體現社會保險的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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