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擴大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職能
證監(jiān)會法律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快起草、制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條例》!”緢笥浾 宋兆卿攝
證監(jiān)會法律部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將加快起草、制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條例》。這意味著該條例的推出已為時不遠。有關專家建議,條例應完善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治理結構,擴大公司職能。
應明確保護基金公司定位
按照正在實施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在設立時,財政部一次性劃入專戶儲存的歷年認購新股凍結資金利差余額,作為其注冊資本。在發(fā)達國家,保護基金大多實行會員制。如美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所有符合規(guī)定的證券經紀商、自營商、全國性證券交易所的會員都要成為保護基金的會員,并交納會費。
一位業(yè)內人士表示,“條例應進一步明確保護基金公司組織架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行會員制更能體現市場化的組織方式!
按照現行規(guī)定,經營管理運作水平較差、風險較高的證券公司應按較高比例繳納基金。不過,有證券公司認為,制定統(tǒng)一的收費比例更能體現行業(yè)發(fā)展的公平性。一家券商的高管人士介紹,“在美國,各會員均按經營毛利的0.5%交納會費!
此外,條例應明確,在哪些情況下利益受損者的損失可以得到保護以及獲得保護的程序。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說,“要通過細化、明確保護程序,維護市場公平,保障投資者信心!
可考慮增加代理訴訟職能
按照《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的主要職責為籌集、管理和運作基金資金,監(jiān)測證券公司風險,參與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等。
隨著券商綜合治理的完成,證券業(yè)進入常規(guī)監(jiān)管階段。面對形勢的變化,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建議,“需拓展保護基金公司的職能,比如加強保護基金公司的投資者教育、代理投資者提起訴訟等!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多項系列活動,積極普及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guī)和提示投資風險,幫助投資者了解風險、把握風險、管理風險,積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巴顿Y者教育與咨詢服務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重要手段,保護基金公司作為專業(yè)的投資者保護機構,將把投資者教育與咨詢服務作為公司的一項基本職能!贝饲埃袊C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曾攜手聯合證券舉辦投資者教育公益報告會。
在我國資本市場參與者中,中低收入者是投資者的主要群體,但他們在投資決策中處于弱勢。對于這種情況,劉俊海建議,條例可以考慮引入公益訴訟,明確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代理訴訟的職能,賦予投資者保護基金能夠代理或者代表投資者訴訟的原告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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